南疆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
南疆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因地区和政策调整有所差异。以下是2023年南疆部分地州的最新低保标准参考数据:
| 地区 | 城市低保标准(元/月) | 农村低保标准(元/月) |
|---|---|---|
| 喀什地区 | 560-600 | 350-400 |
| 和田地区 | 550-580 | 340-380 |
| 克孜勒苏州 | 540-570 | 330-370 |
| 阿克苏地区 | 580-610 | 360-410 |
说明:
- 具体金额以各地民政局最新文件为准,经济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申请
- 城乡低保标准存在差异,农村标准普遍低于城市标准约30-40%
- 特殊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等)可享受20-30%的补助上浮
申请条件:
-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 家庭财产符合规定限制(如无商品房、高档消费品等)
-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满1年以上
办理流程:
- 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收入证明、病历等)
- 社区/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公示
需要了解具体执行标准的居民,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民政部门或访问新疆民政厅官方网站查询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