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事业单位人员住宿费标准
广西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差或培训产生的住宿费用,通常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不同级别、不同地区对应的标准存在差异,具体分为区内、区外两种情况。
区内住宿标准(以南宁市为例)
- 厅局级: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
- 处级及以下:每人每天不超过330元
- 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260元
区外住宿标准(以一线城市为例)
- 省部级: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
- 司局级: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
- 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
| 人员级别 | 区内标准(元/天) | 区外标准(元/天) |
|---|---|---|
| 省部级/厅局级 | 450 | 800 |
| 处级/司局级 | 330 | 500 |
| 科级及以下 | 260 | 350 |
特殊说明
- 部分地区如桂林、北海等旅游城市,旺季(如节假日)标准可能上浮10%-20%。
- 实际报销需提供正规发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 各地市财政局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微调标准,建议出行前查询最新文件。
如需官方文件依据,可登录广西财政厅官网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或咨询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