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东高考总分构成
2007年广东省高考采用“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模式,总分为750分。具体分科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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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
每科满分150分,三科合计450分,所有考生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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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满分150分,文科生考文科基础(含政史地),理科生考理科基础(含物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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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科(选考科目)
满分150分,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外语(英语除外)等科目中任选1科。
总分计算方式
各科目分值相加即为最终总分,计算公式为:
总分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 X科
分科分值对比表
| 科目类型 | 科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
| 必考科目 | 语文 | 150 | 所有考生必考 |
| 数学 | 150 | 所有考生必考 | |
| 英语 | 150 | 所有考生必考 | |
| 文科/理科基础 | 文科基础 | 150 | 文科生专属(政史地) |
| 理科基础 | 150 | 理科生专属(物化生) | |
| 选考科目(X科) | 物理/化学/生物等 | 150 | 考生任选1科 |
注意事项
- 外语类专业考生需加考口语,但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录取参考。
- 体育、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但需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如需进一步核实,可查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07年发布的官方文件或当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