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失业金发放标准
吉林省失业金的具体金额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3年吉林省失业金标准如下:
1.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年
无法领取失业金。
2. 累计缴费年限1年以上不满5年
每月失业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3. 累计缴费年限5年以上不满10年
每月失业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
4. 累计缴费年限10年以上
每月失业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吉林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
| 地区 |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
|---|---|
| 长春市区 | 1880 |
| 吉林市区 | 1760 |
| 四平、辽源 | 1640 |
| 通化、白山 | 1540 |
| 松原、白城 | 1480 |
| 延边州 | 1540 |
失业金计算示例
以长春市为例,不同缴费年限的失业金金额:
- 缴费3年:1880元 × 70% = 1316元/月
- 缴费7年:1880元 × 75% = 1410元/月
- 缴费12年:1880元 × 80% = 1504元/月
领取期限
失业金最长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挂钩:
- 缴费1-4年:每满1年可领3个月,最长12个月
- 缴费5-9年:最长18个月
- 缴费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注意事项
- 失业金需在失业后60日内申办,逾期视为放弃。
- 需满足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等条件。
- 领取期间如重新就业,需主动停领。
吉林省人社厅会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议通过12333热线或当地社保局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