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企病假工资标准
云南省国企员工病假工资的计算依据《云南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病假工资通常以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部分企业可能采用基本工资作为计算标准。
2. 病假工资支付比例
根据工龄和病假时长,支付比例有所不同:
| 工龄 | 病假6个月以内 | 病假超过6个月 |
|---|---|---|
| 不满2年 | 60% | 50% |
| 2年-5年 | 70% | 60% |
| 5年-10年 | 80% | 70% |
| 10年以上 | 90% | 80% |
3. 最低保障标准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3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 一类地区(昆明市等):1900元/月
- 二类地区(曲靖市等):1750元/月
- 三类地区(其他县市):1600元/月
4. 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工龄10年以下:医疗期最长12个月
- 工龄10年以上:医疗期最长24个月
5. 注意事项
- 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企业可按事假处理。
- 国企可能根据内部制度调整病假待遇,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如需进一步核实,建议查阅《云南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或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