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现行政策,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执行自治区统一标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具体比例如下:
| 缴费主体 | 缴费比例(占工资基数) | 备注 |
|---|---|---|
| 用人单位 | 0.5% | 企业部分由单位承担 |
| 职工个人 | 0.5% | 个人部分由工资中代扣 |
| 合计 | 1% | 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3倍 |
说明:
- 缴费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算,超过社平工资300%的按300%封顶。
- 农牧民工等特殊群体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保,比例与城镇职工一致。
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及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定期发布的缴费标准调整通知。建议通过“内蒙古12333”平台或东胜区社保服务大厅查询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