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房建资质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对建造师的具体要求如下:
- 数量要求:企业需配备不少于12名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等级要求: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专业限制:所有建造师需为“建筑工程”专业,其他专业(如市政、机电等)不计算在内。
配套人员要求(补充说明)
除建造师外,企业还需满足以下人员配置:
-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且具备高级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资格。
- 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需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 现场管理人员:至少50人,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资质申报注意事项
- 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申报企业一致,且无其他企业注册记录。
- 人员社保需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 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特定规模的房建工程项目(如高度100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上)。
常见问题解答
Q:临时建造师是否计入数量?
A:自2016年起,临时建造师资格已取消,仅正式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有效。
Q:企业能否用二级建造师替代?
A:不可替代,一级资质明确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
人员配置对比表(一级 vs 二级)
| 资质等级 | 建造师数量 | 建造师等级 | 专业要求 |
|---|---|---|---|
| 一级资质 | ≥12人 | 一级 | 建筑工程 |
| 二级资质 | ≥6人 | 二级 | 建筑工程 |
注:数据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23年版)整理,具体以当地住建部门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