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均为满分的60%。具体科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 科目名称 | 满分 | 合格分数线 |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160 | 96 |
成绩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 考全科(4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免二科或增项:成绩有效期为1年,需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注意事项
- 各省分数线统一,无地区差异。
- 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合格线均为96分。
- 最终成绩以人事考试网公布为准,复查不影响合格标准。
如需查询具体年份的合格标准,可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