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为满分的60%。具体分值要求如下:
科目及合格分数线:
-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合格线78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合格线78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方向):满分160分,合格线96分
成绩有效期规则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 考试情况 | 成绩有效期 | 说明 |
|---|---|---|
| 考全科(4门) | 2年 | 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 免二科(免考经济+管理) | 1年 | 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2门科目 |
| 增项考试 | 1年 | 仅需考《专业实务》,当年通过有效 |
注意事项
- 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无地区差异。
- 《专业实务》分建筑、市政、机电等10个专业,考生需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报考专业。
- 最终成绩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合格标准文件为准,近年均保持60%的划线比例。